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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不予發(fā)放許可的情形。如果管理者認為存在以下情形,則溫室氣體排放許可不予發(fā)放:認為申請時描述的固定技術設備在投入 運轉時與描述的不一致,認為申請者并非真正的設備使用者,認為申請者將來不遵守有關監(jiān)測和報告的相關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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